地理位置:

三芝鄉位於台灣島北端略偏西,東北邊分別與石門鄉、金山鄉毗鄰,西臨台灣海峽,西南方向和淡水鎮接壞,以南則與台北市以大屯山脈為界,鄉境總面:六五.九九○九平方公里。

沿革概略:

三芝鄉鄉名源自小雞籠社,係由凱達格蘭族音譯而來,意即與今基隆市和平島著日之大雞籠社 相對稱而名之。

三芝鄉於西荷在台時乃至明鄭期間隸屬天興縣,惜皆因當時管治有名無實,致可論述者寡鮮,及至清康熙時,鄉轄區名稱始在文獻上首現之,時地劃歸諸羅縣,而後雍正時改隸淡水廳,直到首光年間,三芝鄉稱『小基隆社』屬芝蘭堡。至光緒年代先改三芝鄉隸屬芝蘭三堡,後分為土地公埔、後厝、錫板、小圭籠等四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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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石門鄉位於臺灣最北端,東巠一二一.六度。北緯二五.三度,依山面海,東鄰金山鄉,西連三芝鄉,南與台北市士林區竹子湖相接,北濱大海與福建省福州市隔海相遙望,鄉境東西寬為十二公里,南北長為五公里,全鄉總面積:五一.二四六五平方公里。

沿革概況:

石門鄉明鄰時期,初隸福建省天興縣,後隸天興州,清康熙間,以謝姓開闢草埔尾為始,至廿三年,隸諸羅縣,名稱則源自於康熙卅三年鄭開極先生之『福建通志』山川誌:『石門山;旗千石西、一石中空如圓門,故名』道劃同治年間改稱:『石門迅莊』屬滬尾(今淡水)水師營,防衛石門,三芝兩鄉海岸。同治十年(海岸石門)膺選為淡水外八景之一)淡水廳誌)。

雍正元年改隸淡水廳淡水堡,後隸芝蘭堡、東部(尖鹿、乾華、茂林、竹里、草里五村)隸基隆廳金包里堡。光緒廿一年五月,日人據台,初置台北縣,西部隸縣屬淡水支廳,東部隸縣屬基隆支廳。光緒廿三年四月廢支廳置辦務署,西部隸滬尾辦務署,東部隸金包里暜務署。光緒廿七年廢縣為廳,西部隸台北廳小基隆支廳,東部隸基隆廳金包里支廳。宣統元年十月改制,裁基隆廳併轄於台北廳,並於支廳下設區署,石門鄉西部隸小基隆支廳老梅區,東部隸金包里支廳阿里荖區。民國四年二月廢小基隆支廳。西部改隸淡水支廳老梅區。民國九年七月改革地方制度,日人始改『街庄制』(鄉鎮),廢廳為州,石門鄉始合東西二部稱為石門庄,隸台北州淡水群。民國廿三年日人因石門鄉石門洞係經海蝕而成,指定為天然紀念景觀:『海蝕石門』緣起石門鄉下角濱海有一小坵矗立,中有一大洞,狀如拱門故也,民國卅四年十月臺灣光復改制為石門鄉,隸本縣淡水區,民國卅九年八月十六日廢區直隸台北縣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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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金山鄉位於臺灣省最北端。東北面臨台灣海峽,東南接連萬里鄉,西南間夾嵩山,七星山之峻峰與陽明山毗鄰,西北一帶依山面海,沿海傍山與石門鄉為鄰。總面積:四九.二一平方公里。

沿革概況:

金山鄉轄屬範圍原是一大森林地帶,傳說中先有臺灣北部原住民『平埔番』二十多人,因捕魚遭遇颱風,漂至金山鄉海岸,上陸覓食,見荒蕪而離去,遂沿海尋至貢寮鄉安住,爾後數百年,經由其子孫形成三紹四社,大雞籠社,金包里社等,嗣後再經歲月,子孫日益繁殖,三紹四社漸向蘭陽地方分佈,大雞籠社漸向台北平原分佈,金包里沿北部海岸漸向淡水分佈,於是『平埔番』分佈台灣北部地方。據聞金山鄉基巴里翻譯漢字而來,此即金山鄉早期開拓史中之雛型。

到乾隆末年至道光年代,有福建『漳』、『泉』二州移民來此,慢慢開拓,人口逐漸增多,致有漢番之媾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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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萬里鄉位於臺灣北部、東北濱太平洋,東南與基隆市臨界,西南與陽明山、汐止鎮毗鄰,西北金山鄉接壤,鄉境三面環山一方面海,總面積:六三.三七六平方公里。

沿革概況:

萬里鄉鄉名係源自萬里加投莊而名之,早在明朝天啟六年(即西元一六二六年)即有中國大陸人民移居於今之瑪鋉,時西班牙人佔據基隆,後由荷蘭軍驅走,及至明末,鄭成功北伐荷蘭人,相傳即由萬里加投小澳(後人稱為國聖埔、即今之核二廠附近海邊)登陸、當時有隨軍福建人士洪水閣留下屯墾於此,輔以漁業維生,即為萬里鄉開拓史之由來也。

繼之於清廷各朝代,續有福建漳州移民先後至鄉內各地開闢,是為萬里鄉開拓之中葉。行政區則於清康熙廿三年(西元一六八四年)、隸屬諸羅縣,雍正元年(西元一七二三年)隸屬淡水廳淡水堡、後改隸芝蘭堡,光緒元年(西元一八七五年)隸屬基隆廳金包里堡、至光緒廿一年五月,日本據台統治,施行軍政、初設保良局,旋即廢局置縣,萬里鄉隸屬台北縣基隆支廳,光緒廿三年四月廢支廳,置辦務署,隸台北縣直轄金包里辦務署,旋又改隸台北縣基隆辦務署金包里支署管轄,光緒廿七年廢台北縣,改隸基隆廳金包里支廳。民前三年(西元一九○九年)十月、裁基隆廳併入台北廳,民國九年七月、廢廳改州、隸屬台北州基隆群萬里莊、民國卅四年十月臺灣光復,廢莊改制為萬里鄉、隸屬台北縣基隆區,民國卅九年八月十六日改由台北縣直轄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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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為北海岸交通樞杻,淡金、基金、陽金公路貫穿其間,農漁商發達。旖旎的海水浴場和青年活動中心頗受喜愛外,還有許多藝文特色值得深入尋幽訪勝一番。

金山是個文化悠久的老聚落;金包里街是目前北海之鄉僅存的清代老街,如果來到此地就不能錯過欣賞台灣傳統店屋建築,如古老的米店,中藥舖等,藉此回顧早年金山的興衰,發思古之幽情。亦由此了解本地的藝文概況。

金山溫泉系出名脈,不虞匱乏,有公共溫泉浴室,也有設備完善的溫泉健身中心可供各年齡層旅遊休閒活動的需求。

另外,廟宇建築、特產、小吃及奇特海景,也都是金山豐盛資源。

本地在漢人來台之前的3000年前,即有平埔族的蹤跡。[1]金山舊名「基巴里」,便是平埔族社名的譯音,乃「豐收」之意。後來,傳言在此地發現金礦;便以諧音「金包里」取代之。[2]現存的老街「金包里街」,便可證明它的悠久文化與淵源。日治時代,日人改稱為「金山」一直延續到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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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護宮位於金山鄉金包里街16號。初為先民墾荒時,奉祀天上聖母(即本廟開基金面大媽),鄉人慣稱「媽祖廟」。復於西元1809年(即清朝嘉慶14年)另尊金面媽祖(尊稱為金面二媽),神像由海上漂流至野柳海岸,被當地漁民發現,隨即迎回設草壇供祠,靈驗顯著,澤被四方,後經聖母指示,要建廟於金包里街。是時先賢黃士進捐獻廟地及水田山林以作廟產,同時地方人士發起籌募緣金,配合於嘉慶14年歲次己已建廟落成,命名為天后宮,始由野柳恭迎金面二媽神像,與開基金面大媽同時鎮座奉祀為主神,同祀玉皇大帝、神農大帝、觀音佛祖、關聖帝君、三教教主、瑤池金母、福德正神、水仙尊王等諸神佛。千里眼、順風耳二神將從祀之。同時為紀念先賢黃士進之大功德,設牌位於功德堂,永享香火,受後人崇仰。

天后宮爾後更名為慈護宮,為鄉民信仰之總根源,濟世佑民,保護航海、常有奇驗,遠近善男信女到此行香者,絡繹不絕,遇有廟會,更是人山人海,為本省北端最寬宏、莊嚴之廟宇,香火鼎盛,居民視為守護神,供奉十分虔誠。

3-1 慈護宮媽祖廟(李鴻謀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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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沿革

這是一所嶄新的國民小學,於7881奉准設立,首任校長林翔崧先生。學校初建工程費時兩年多方陸續完成,始於81618舉行落成啟用儀式。

校舍包括普通教室、專科教室、辦公室、圖書館、視聽教室、教具室、輔導室、健康中心、合作社、播音室、以及球場、田徑場、及PU跑道,與教學固定設備等

學校位在市中心,環境優美,鬧中取靜,校地面積計1,527公頃(約4,600)。

本校學區包括:五湖村全部、美田村1鄰、3鄰、6至9鄰、11至13鄰、15至28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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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國民小學為萬金石地區最早之學校,位於金山鄉金包里街180號,該校始於明治31年(1898年)617創辦基隆(信義國小)國語(日語)傳習所,金包里分教場;校址暫寄於金包里慈護宮右側,首任校長為日人津田政二郎,時僅教員二人,學生六十八名,至同年101日改為金包里公學校,明治36年(1903年)325即有第一屆畢業生。同年設立阿里磅(乾華)和瑪鋉(萬里)分校,明治39年(1906年)再設三界壇分校,大正10年(1921年)424改為金山公學校,昭和16年(1941年)41改為金山國民學校,昭和17年(1942年)設頂角分教場(今三和國小),民國34年(1945年)91,臺灣光復後,縣府派李金蟬先生為首任校長,同年121日改為金山第一國民學校,翌年九月增設金山初級中學部,李金蟬先生兼任校長。同年121日改為金山國民學校,復於民國3641,金山初級中學獨立,李校長榮升初中校長,國民學校校長由其胞兄李金椿先生接任,民國408月再增設中角分校,民國5781奉令改稱金山國民小學迄今,民國78年再分出金美國民小學。目前本校校地面積為1.8439公頃,學區包三界、和平、大同、磺港、豐漁等村,另含清泉1、2鄰。美田村2、7、8、10、14、29至49鄰。六股村15鄰。

至公元1998年(民國87年)該校已經歷一世紀。進行盛大的百週年校慶,舉辦各項藝文活動,出版百週年校慶特刊「世紀弦歌」,以及「金山愛鄉土情」等有關鄉土教材,博得蒞會的縣長蘇貞昌先生的大加讚賞。如今學校已邁入第一○三年,百年樹人,十年樹木,展望未來,學校仍然屹立,學生展現朝氣蓬勃的活力,師長繼續為我鄉子弟的教育工作堅守崗位,奠基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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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三面環山,一方面海地形開闊,轄內有山地、丘陵、金山半島沖積平原和海灘等綿延連接形成。

鄉內主要由大和美社區(街市型),重三、兩西、永民社區(山地鄉村型),清泉、萬壽社區(平原田庄型),六三、五南社區(兼具平原山地型),磺港、豐漁社區(漁村型)等十個社區,涵蓋大小聚落之分佈,與為數約二萬人口的居民,所共同建構而成的鄉治型態。

台灣社區組織的起源,如同九年國教的延伸一般,始於民國57年,謝東閔先生任台灣省政府主席時,推動小康計劃從社區做起。如家庭客廳即工廠等政策,增加人民收入之優質政策的實施,因此社區的文化無形中萌芽生根。

社區內的居民,對於社區中應興應革的事項,當然有權利建言;相對地也都有責無旁貸的責任和義務,畢竟社區的興衰,攸關每個家庭。居家生活品質的良寙,應有休戚與共的精神,其影響之深遠,自不待言。所以必須靠每一成員共同來參與規劃,付諸施行,而且一體遵守規約,以及奉獻智慧,乃至心力,才有理想的成果。

政府有鑒於早期之社區活動中心理事會組織,限於經費的缺乏,未如預期的發揮功能,民國80年(1991年)起乃鼓勵各基層村里,進而籌組社區發展協會型態以取代之,寄望對社區工作的活絡,扮演更積極的角色。為了鼓勵起見,各發起籌組單位所募得的基金金額,由政府給予相對的金額補助,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在民國83年(1994年)規劃了許多社區整體營造的實施方案,積極推動,期能藉由各種改造,來提昇社區文化的水準,以期達到最完善的生活品質。藉由群體的力量來精進地方繁榮,且列為施政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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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出嫁前,團聚兄弟姊妹同桌共餐,乃傳統習俗,稱之為「食(吃)姊妹桌」,其用意是讓新娘子與兄弟姊妹話別辭行。

依例「姊妹桌」菜餚內容共十二道,備有雞、韭菜、魚、芋頭、菜頭(以上必備)、長豆、茄子、花枝、肉、蝦、丸子、青菜(以上可彈性調整)等,每當用一道菜,挾起來,必須立即配合講一句吉祥話語,甚至還有(閩南)押韻,聽來妙語如珠,例如:食(吃)雞才會起雞(家),食豆食到老老老,食韭菜久久長長,食魚年年有餘等。

新娘吃姊妹桌時,雙腳擱在飯桌下一矮凳上,引喻將來「好命」,可以「翹腳」之意。餐畢離席前,各兄弟姊妹都會個別收到新娘當場給的一個紅包,每一個也要對新娘,說句祝福話,離別依依,難捨親情,溢於言表。

緊接著,新娘要拜謝神明,祭告祖先,乃以男家送來之熟牲禮(或自備)及供祭品等虔誠拜祭,由父母在旁陪同,燒香祈求神明和祖先庇佑,嫁入夫家後一切平安順利,將來百年後,入祠夫家祖先牌位,成為夫家之(神)祖先。即一般俗諺稱女兒為「外頭家神仔」,意指辭別娘家之祖先,出嫁後,從此完全以夫家為依歸。

從前除了食姊妹外,也有風俗在上轎前,以竹篱裝瘦肉,讓新娘躲在門後吃,俗稱:「食飯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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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仍依循閩南原鄉之古禮-儒家六禮。5婚姻的儀式可謂繁多。有問名、訂盟、納采(或稱納吉)、納幣、請期、親迎(或稱迎娶)等六禮,相當繁瑣。然今日之工商社會已與往昔之純農業社會有別,民間習俗亦隨之不斷改良,新俗緩慢衝擊古禮之下,猶能看得見傳統禮俗的存在並未被完全淘汰,委實其來有自,相當不容易。

為符合古禮基本結構和現行實況,筆者將其過程歸納為幾個階段,綜合舊禮新俗,用以概略說明本鄉之婚儀禮俗,其依序為議婚、訂婚、請期、結婚等。

1.議婚

昔日因民風保守,兒女婚姻大事,幾乎全由父母做主,俗云:「父母主婚,芋莖菜尾嘛愛吞」,即便現在主張自由戀愛的人,男女雙方進展到互許終身、論及婚嫁時,通常為慎重將事和表示誠意起見,絕大多數均由父母央請有地位或名望的親友出面,至女方家提親商量婚儀事宜。此即從前沿襲下來的議婚之俗。

在傳統社會中,嫁娶靠的是媒妁之言。兒女成年後,家長即會託媒人代覓好對象,有時專業媒人也會主動上門來說媒,男媒人稱之為媒人公,女媒人叫媒人婆。家住本鄉永興村已逾八十五歲的許洪根旺先生就是一位相當出色的媒人公。據其本人於耆老座談會上表示,從十七歲開始做媒人,迄今已有七十三對撮合成功的記錄,可見從前媒人在民間百姓婚姻方面扮演著十分關鍵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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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生活型態變遷

社會生活文化,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以及思想觀念的開放,不論是生活方式,或物質層面以及精神層面,多數已發生重大的變革。受都市流行風潮所及,加上交通的日漸便利,拉近了城鄉的差距。除了風花雪月的場所,鄉村無法企及於都市外,在其他生活方面已差別不大。

就以本鄉而言,已從封閉式的傳統農業社會,逐步演進至工商社會型態。昔日以農為主,賴以維生的方式,如今已演變成以農為輔,即使漁業的重要性亦不若從前了。風水輪流轉,真可說是不可同日而語,頗令一些日出而做、日沒而息,辛勤耕耘的老農友們,以及冒險犯難的漁撈前輩們嘆息不已。

由於經濟的轉型,家庭結構也產生重大的變化,由昔日的大家庭甚或大家族,而逐漸分散成為小家庭。其中尤以日常作息與家庭生活二方面的改變最為突出,有了顯著差異性的變化。

清末到日治時代乃至光復後,鄉民日常生活作息,大體上並無甚重大改變,工作習慣一如往昔。七、八○年代以來,先是工廠的興起,有夜班的工作人員;九○年代開始娛樂業、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進入本鄉,有日漸增多的鄉民夜間工作,白天休息,完全逆傳統的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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