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娶」又稱「親迎」,俗稱「娶某」(台語音)。依擇定的黃道吉日,由男家新郎穿上禮服(今多數以西裝替代昔日長袍馬掛、瓜皮帽),在媒人引導以及「男儐相」伴隨下,乘坐禮車(轎),鳴炮出發,浩浩蕩蕩開往女家迎娶。

從前舊俗,尚有八音在迎娶隊伍前吹奏,以增添喜氣,用壯行色。如今時代不同,自然去此俗,尚存僅以沿途間隔嗚炮為之。

同行之「男女嬪相」,昔日稱為「伴娶」、「伴嫁」,雙方人數須偶數宜相等,人選幾乎全都由未婚男女親友擔綱。另外再加上物色而來的小花童、紗童等。

古代交通未發達,結婚迎娶日以步行居多,境優者雇用轎子,新郎、新娘各一頂。經濟差者,有由媒人領新娘單頂轎至女家迎娶,稱「單頂娶」。時至今日,全用轎車,迎娶時,以六部車或十部車為佳(寓意六六大順,十全十美)至少須兩輛,不可「奇數」,忌有「四」的數字出現等。

赴女家迎娶時,尚須備「轎斗圓」、「轎前豬腳」10以及熟牲禮二副(以供女家拜神祭祖用)。從前皆以實物為之,今人有送紅包由女方自辦。

迎娶隊伍將抵女家前,應先鳴炮通知,俟女家鳴炮回應後,新郎車(轎)甫抵女家門口,此時女家已派一幼童手捧圓盤,內放蘋果或椪柑二個11,前來開車(轎)門,以示迎接,請新郎下車(轎),新郎為表謝意,會在幼童手捧圓盤中致贈紅包一個。

在新娘方面,從前出嫁時,早先在家中,也要行「上頭戴髻」之禮,身穿「貼肉綾」為貼身內衣12,掛帶肚兜、內放鉛粉、烏糖、五穀、苧仔、生鐵、小木炭等十二件象徵好兆頭的各式物品,如:鉛粉(台語諧音)表示緣份「人緣好」,苧仔代表「定根落地」意即根深蒂固等。

次談新娘服飾,普通人家身著粉紅或水紅色長衫為新娘衫,腳穿粉紅色緞鞋,家境富裕者,外罩紅襖,下著紅裙、「珠仔鞋」。

今日之新娘,截然不同,效尤西洋風,身穿白紗禮服、下擺長度曳地、腳蹬高跟鞋,行走時由女儐相主導幼童拉起下擺過長部份,以免絆倒,俗稱:「牽網仔尾」。13

 


10「轎斗圓」,昔日為十二粒,後易為斗二米,「轎前豬腳」須用前腳,俗稱「正腳」。寓正娶新娘之意。

11「蘋果」表示平安,椪柑隱喻新娘肚子很快會澎脹,即懷孕之意。

12「貼肉綾」,新娘穿的白布衫褲,即今之襯衣褲,新婚初夜以沾紅來證明女子是否「在室」(處女)之後,洗淨壓入箱底,永久保存,直到死後,隨之入殮。

13 「牽網仔尾」,白紗禮服俗稱「網仔衫」下擺曳地部份係屬尾端,故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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