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嫁妝豐厚者,稱之為「全廳面」,意指廳堂所需之桌椅、燈具、花瓶等全套設備一應俱全。次豐厚者,稱為「半廳面」。

女方嫁奩之多寡,除衡量本身經濟條件外,也會參考男方所送聘禮之厚薄而定,俗語一句:「就伊的土,糊伊的壁」,是最好的寫照,適足以說明。

一般家庭,原則上會以男方所送金錢備辦隨嫁物件,大多係木製家具,布疋、金飾、現款等,內中必有「桌櫃」或「椅櫃」,取其與閩南語「貴」字同音,寓意「富貴」或「早生貴子」之吉兆。

從前多數人因傳統觀念使然,有些人家嫁女時,擔心若嫁妝不夠體面,將影響女兒在婆家的份量與地位。所以至親好友都會「相挺」,盡力為「新娘」添妝,從前送的都是實物,如:金飾、熱水瓶、衣物、電熨斗、腳踏車、電鍋、縫紉機等。

六、七○年代後,隨著社會進步,電動電氣化時代來臨,嫁妝因而升級,流行的東西有:電視機、電唱機、收音機、洗衣機、電冰箱、摩托車等。

至邁入八、九○年代後,嫁妝除金飾、名錶、鑽石(戒)、高級音響外,股票、名貴轎車,乃至於公寓、樓房等也非新聞,這些都是拜台灣經濟起飛之賜,當然也不是每位女子的家庭都有如此手筆和能力,只是不乏其例罷了。

現代親友普遍都以改送現金代替「添妝」。一般來說,尋常人家之嫁妝,運送的方式,古時是用人挑,早期則有改用牛車載者,近代幾乎都以汽車運搬,負責護送嫁妝的人,稱為「押嫁妝」。男方於其完成任務後,必須致贈一個紅包酬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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