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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整個婚儀過程最後階段的儀式,雖云古禮繁瑣,卻是相當重要的人生禮俗,攸關當事人未來終身之大事,因此必須慎重。故傳統禮俗也就有了「送日頭」,即「請期」的過程,俾利雙方很仔細的選擇一個黃道吉日。因為在一年當中,有些禁忌,多數人會避開它,譬如說:農曆五月,因台語「五」與「誤」音同不宜;而六月則係一年之半,俗謂之「娶半年妻」,故有人不嫁娶;七月是「鬼月」,更絕少有人完婚;又「九」與「狗」閩南同音,「狗新娘」沒人要。也就是說農曆的五、六、七、九等四個月是一年之中的結婚淡季。

通常來說,以過年之前為結婚旺季。有句順口溜說:「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適足以說明一切。

確定結婚時日和婚禮(宴)場地之後,即應準備印製喜帖通知親友,一般都是在婚禮前二至三星期寄送,俗稱「放帖仔」。其中最特別也是最重要,而且與眾不同的是送給母舅的喜帖,必須另用專屬的「十二版帖」,這是遵古禮沿襲而來,也是吉慶禮儀中最崇隆之請帖。

所謂:「天頂天公,地下母舅公」。由此可知,舅舅在外甥婚禮中的地位,是無人能出其右。相對的,依本鄉之習俗,母舅要準備喜幛(吊聯)俗稱「母舅聯」掛在禮堂的正中央首位,其質料有高級嶄新的布料或毛毯代之,上面(頂頭)常用大頭針別上許多大鈔,用表賀(厚)禮的數字。近年來,有當事人改用紅紙,直接寫上賀禮金額若干,貼在喜幛上,以代替大鈔,可避免惹眼衍生風險。如果主人家要面子,須加添賀禮金額時,比起大鈔,也方便多了,神來之筆一揮即可。這項進步的做法,目前已廣被流傳採用。

至於女方母舅,舊俗要送鏡檯及面桶架給甥女當嫁妝。今則改以紅包賀(厚)禮居多。

另外依例女子在出嫁前,會由母親帶她去舅舅家拜訪,母舅會設宴請吃飯,即俗稱「揵轎跤(腳)」9

 


9 「揵轎跤」隱含打氣之意,為祝福甥女結婚時,起(入)轎、落(出)轎時,抬腳邁步,腳勁有力,不致絆倒,順順利利,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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