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期」俗稱「送日頭」,理應在結婚前為之,旨在挑選完婚之吉時良辰,由日師根據男女雙方生辰八字,估以相關數據而定之,凡與婚禮有關或必備事宜,諸如:裁衣、合帳、8安床、拜天公、上轎(車)、出轎(車)、進房等。將上開重要過程,每項儀節之時辰,以毛筆詳書於紅紙上,裝入「 籃」中,由男方連同覆日禮紅包一個,和日頭餅、禮物等,交由媒人送往女方,徵求女方意見,以示禮貌與尊重,亦是傳統「請期」之俗。又因係由媒人告知,故又曰「告期」,俗謂之「下日子」。男家往往有擇二吉日者,一為上半月、一為下半月,任由女家擇定其一。亦有兩家預商一吉日者。

女家通常會另請擇日師「覆過」男方所選時日,若有疑問,可再行磋商決定,均以求得雙方滿意為首要原則。

至於急於完婚者,「送日頭」儀節,有人與定婚(完聘)同日一起完成。

訂婚(完聘)與結婚(完婚)相距時間,一般不長,依例均在六個月內,至多不拖過年,今因社會多元,時間常規早已被打破了。



8「裁衣」、「合帳」因現代人均買現成,故已成歷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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